第06章 概念不是社會本體:概念如何壓縮辨異元,又如何遮蔽現實
一、概念不是敵人
沒有概念,經驗很難被記憶、比較和討論。工資、僱傭、債務、房租、病歷、戶籍、口音、禮金、親屬關係、房產、學歷、宗教、身體、年齡、既往關係、學校名額、工傷證據與家庭責任,若完全沒有名稱可供整理,只會散在各人的遭遇裡。交談者先借「工資」「國家」「市場」「文化」或「家庭」這些名稱,辨認材料的大致方向:勞動與收入、法律與登記、價格與信用、禮俗與記憶、照護與依賴。人們借名稱整理這些材料,才勾勒出暫時的輪廓。
人藉名稱記住反覆出現的關係,也把彼此相隔的遭遇放在一起比較。少了這一步,公共判斷很容易退回零散感受和個別故事。人們也借概念傳遞討論材料;有人說明一個入學困難、一次欠薪或一筆禮金時,不必每次從所有細節重講,聽者可以先依名稱把握問題的大致方向,再回到材料查看它是否適用。因此,概念不是敵人。問題出在名稱被拿來代替追問之後。名稱若只作入口,仍能把人帶回勞動、文件、時間、照護、記錄和承接;若被當作終點,材料就開始消失在名稱背後。
這個區分不能直接套到階級論上。勞動位置、工資、財產、僱傭關係、債務、住房、資源緩衝、風險承擔、退出能力與支配都是真實而沉重的差異,可以分別進入有邊界的分析。階級論卻從一開始就把這些差異組織進階級總圖像,不是一個原本安全的普通概念後來才失去邊界。
一般概念可以留下重新展開的餘地。階級論的結構則把被取出的差異壓縮、投影、命名為一幅總圖像,並讓其他差異容易被安排到那幅圖像內部。不能因為它抓住了一些沉重關係,就把它保存成一個安全入口。
概念壓縮至少有三個不同層次。第一層是為了溝通而命名,把分散的事件收束成可以記住的說法;第二層是把材料放進某一種解釋框架,指出哪些差異被視為重要;第三層則可能把框架反過來當成現實的先在結構,要求後來所有材料證明自己只是它的表現。前兩層可以有用,第三層才是概念本體化。
二、概念如何壓縮辨異元
概念,是人為了討論、記憶、比較和判斷現實,而把一組相關辨異元壓縮成的名稱。
這裡的壓縮不是某個詞自行發生的動作。人們、解釋者、組織和制度程序在命名、分類、登記、討論時,取出一部分已經顯出關係的差異,把它們歸到一個名稱下;名稱既是這種壓縮的結果,也是後來繼續使用的入口。所壓縮的對象並非空洞事物,而是具體差異及其已經顯出的關係。
這種選取在不同概念中各有指向:說「國家」時,使用者可能把法律、登記、戶籍、學校名額、財政、行政邊界、公共資源、窗口執行與證明材料放在一起;說「市場」時,則可能把價格、工資、租金、信用、交換、競爭、支付能力、風險與機會成本放在一起。同樣地,使用者借「文化」整理禮俗、稱呼、面子、性別期待、記憶、地方習慣、禁忌和親疏判斷;以「家庭」命名時,則會把照護、依賴、繼承、債務、偏愛、既往關係、養老、親密、控制與退路暫時歸在一起。各處取材未必完全相同,人們卻容易把它們看成天然同類。
壓縮保留某些差異之間的相近性,也留住它們曾在一些問題中共同變重的經驗,使人們不必從零開始命名每一次遭遇。被納入名稱的材料會更容易被看見,沒有被取出的材料則可能退到背景;現實並未消失,只是解釋、爭論和制度處理未必再給它同樣的位置。
名稱與被壓縮材料不能混成一件事。「國家」不是登記、財政和窗口本身,「家庭」也不等於照護、債務和既往關係;人們借名稱暫時收攏材料,但材料到了另一件事裡,仍可能接上不同的關係與後果。同一個名稱也不能保證內部差異有同一分量,戶籍和學校名額形成門檻的方式不同,房價和工資改變選擇的方式也不同。人們借名稱勾勒輪廓,細部判斷仍得回到材料。材料能夠重新展開,正是概念有限有效的條件;使用者應當說明此刻取出了什麼,也應承認還有什麼被省略。當反例、邊界和新的材料進入後,原先的壓縮可以被校正,而不是要求現實去遷就舊名稱。
概念之所以能被反覆使用,是因為一次壓縮會留下可供接續的名稱。後來的人不必親歷最初的關係,也可以借這個名稱接近已經被組織過的經驗。不過,接續名稱不等於接續全部材料;名稱越穩定,最初如何取材就越容易被遺忘。壓縮還會改變比較的尺度。人們把若干差異放進同一名稱後,往往更容易看見它們共同的一面,卻較難看見它們各自的時間、來源和承接條件。比較因此有了入口,也有了可能失真的地方。需要重新展開的,正是被共同輪廓遮住的這些不同。
命名實踐並不總由同一類主體完成;日常交談、研究解釋、組織分類和制度登記會用不同辦法收攏材料,同一名稱進入不同程序後,保留和省略的內容也可能不同。命名本身不會改變生活,除非有人把名稱接到記錄、資格、權限、資源或責任上。工傷一詞在病歷、鑑定、賠償和請假程序中可能具有不同後果;民族一詞在家庭記憶、教育、法律登記和邊界處理中也可能承載不同關係。概念的效力來自具體人員和程序如何使用它,而不是名稱自己擁有一種固定力量。概念被不同參與者使用時,還會產生權限差異。當事人可以用名稱描述經歷,工作人員可能依欄位把名稱接到資格,研究者則用它組織比較;三者的後果能力不同。不能因詞語相同,就假定所有使用者都在完成同一動作。
概念在不同環節轉交時還會發生變形。學校把「居住」理解成資格材料,社區把它理解成長期往來,家庭把它理解成生活事實;同一詞語在不同節點進入不同後果。若只比較詞面,很容易把不同處理誤作同一判斷,因而需要追查的是哪個節點取出概念、採用什麼格式,又把結果傳給誰。跨越語境時的翻譯問題亦與此相連:法律、家庭、地方與學術語言可能用不同名稱描述同一部分經歷,也可能用同一名稱處理不同關係。翻譯是否成功,端看材料、責任和後果能否相接;只對齊詞語,不能證明概念在不同節點具有同一含義。
概念的歷史性也要被保留。同一名稱在不同制度、世代和地方關係中可能由不同材料支撐,名稱的連續不代表後果機制未變。民族名稱可以承接長期記憶,也可能被制度重新格式化;家庭名稱可以維持親屬責任,也可能在分家、遷徙和照護衝突中改變含義。概念要與形成它的關係一同被追蹤。
邊界事件則常暴露出概念的混用:某個組織既參與市場交易又受國家授權,某個家庭既保存共同體記憶又處理財產安排;同一對象因而可以進入不同關係。分析須分別說明每種關係的材料、權限與後果,不能因對象相同,就把市場、國家、家庭或共同體概念合成一個統一行動者。
三、概念為什麼有力量
人們借共同名稱把相隔很遠的經驗放進可比較的關係,事情不必永遠只是一段私人經驗。一個人遇到的困難,若始終只有私人敘述,就不容易同別人的材料建立比較;名稱讓原本難以傳遞的處境進入公共語言。欠薪時,工資拖欠、房租壓力、缺少儲蓄、維權成本、替代工作機會和勞動支配可以被同時看見。入學時,戶籍、學籍、學校名額、街道證明、教育部門規則和窗口執行也可以被放入同一片制度關係。禮金往來裡,記錄、體面、親疏、座次、既往關係和未來互助能進入討論。這種組織提高了公共判斷的速度。人們可以先看出哪些問題不是單獨的意外,再追問它們通過哪些具體環節相連。命名和組織材料的實踐使討論不至於只剩「我倒霉了」或「他運氣不好」。
人們、組織和制度程序也借名稱保存經驗。經過反覆使用的名稱,會把一批曾經共同出現過的關係留在記憶裡;後來的人借名稱接近舊問題,組織、制度程序也常借分類來記錄、比較和處理材料。制度處理依賴名稱、欄目和分類,才能保存記錄、比較資格和作出決定。正因如此,名稱的使用從來不只是語言問題;它會影響哪些材料容易進入程序,哪些材料需要額外說明,哪些經歷根本沒有現成欄目可以安放。概念還可能透過制度反覆使用而變得堅硬。同一欄位、同一分類和同一套證明要求在多個事件中被採用,會使人預先準備相應材料,也使不符合格式的經歷更難進入判斷。這種穩定性是真實後果,仍來自規則制定者、記錄者、審核者和執行者的持續處理,不表示概念本身成為會行動的實體。
可是,保存從來不是完整保存。名稱越便於傳遞,內部曾有的分歧、條件和例外就越容易被遮住。壓縮帶來方便,也帶來限制。公共判斷尤其依賴概念,卻不能止於概念。說某項規則屬於行政問題、某筆支出帶有市場壓力、某段往來牽涉地方禮俗之後,仍須回到具體文件、期限、支付能力和既往關係,看它們如何改變後果。名稱的力量不來自它比現實更高,而來自使用者可以藉它進入現實。離開材料、程序和關係,名稱只剩下可爭奪的口號。
四、概念如何遮蔽現實
遮蔽不意味著現實消失。現實仍在發生,只是它往往只能通過已經被採用的分類進入解釋、記錄和公共討論。使用階級論的人,可能更多看見勞動、工資、財產、債務、住房與支配,卻壓低語言、宗教、身體、地方記憶、家庭既往關係、禮俗和制度身份。使用「國家」這個名稱的人,也可能把注意力放在法律、登記與行政,而把房租、親屬幫助、市場成本、地方熟悉度和家庭照護放到背景。前一組材料並不虛假,後一組也不因此才真實。解釋者若忘記自己的取捨,便會把已經被取出的差異誤認為全部現實。
在市場框架裡,禮金、贍養、親情與地方信用常被處理成成本和收益。解釋者採用文化框架時,房價、育兒成本、性別風險和養老壓力容易被歸入傳統觀念;轉向家庭框架時,失業、債務、住房成本和行業週期又可能被歸為私人創傷。每種說法都可能抓住部分關係,也會遺漏另一部分。遮蔽還來自制度分類。某個程序規定哪些證明算數,哪些經歷能夠登記,哪些關係只能留在口述裡。不是概念自行擋住材料,而是組織、制度程序與命名實踐把某些材料放進可見欄目,把另一些材料留在欄目之外。一旦既有分類成為唯一語言,未被分類的差異就很難獲得解釋資格;它們可能仍在影響資格、等待、責任與行動,卻難以進入正式判斷。
遮蔽常常不是故意隱瞞。解釋者可能真誠地沿著自己熟悉的名稱整理材料,制度程序也可能只是沿用既有欄目。當名稱被反覆使用,未被納入的差異會越來越像無關事實,儘管它們仍在改變人的選擇和後果。同一材料在不同名稱下也會顯出不同面貌:債務可以被看作市場壓力、家庭負擔或制度資格問題;任何一種說法都可能抓住部分事實,若只准許其中一種說法存在,另外的關係就會失去被檢查的機會。
民族名稱也應在這裡分開處理。名稱可以被壓縮、調用、分類或利用;真實民族共同體卻不能因此被降為單純概念、身份標籤、國家登記、主觀想像或階級附屬物。名稱的可壓縮性,不取消共同體歷史形成的真實關係。
把階級、國家、市場、民族、家庭和文化並列起來,並不會自動得到完整解釋;制度還可能依分類建立記錄,再以這些記錄反過來證明分類正確。兩種做法都容易讓名稱遮蔽實際處理。分析需要追查何人先行分類、何種欄位和規則保存結果、後續人員如何調取,以及相反材料能否更正既有記錄。只有打開這條形成鏈,多概念並列和制度記錄才不會取代因果、時間與責任。
五、概念如何變成社會本體
概念作為入口時,使用者還會回到它所提示的材料。判斷若在名稱上停住,只說這是國家問題、市場問題、文化問題或家庭問題,文件、時間、關係、承接與責任便不再被追問。名稱被當成本體後,解釋會出現一種倒置:原本應當由材料支持的判斷,反過來要求材料證明名稱。與名稱不合的關係被說成次要、例外或表面現象,名稱內部的差異也被強行安排成同一方向。概念本身不會天然造成這個結果;問題出在使用者和程序拒絕重新展開。
一般概念的本體化,發生在名稱被誤當成獨立存在的社會實體之後。解釋者不再說明誰取出了哪些材料、何種程序給了它們分量,也不再允許新的材料改變判斷。名稱從整理經驗的工具,變成了預先裁決經驗的東西。名稱彷彿能自行安排現實時,取出、分類、保留、省略、命名和裁決的實際主體就被抹掉。這些動作始終要追到具體的解釋者、組織、制度程序與分類實踐。把動作還給這些主體,才能看見判斷從哪裡開始失去邊界。國家、市場、文化和家庭都可能被這樣誤用;它們能夠提示不同的關係入口,卻不能替現實宣佈唯一原因,更不能把所有別的關係降成自己的附屬物。一般概念仍可能被邊界、反例和材料拉回。使用者若說明取材範圍,承認省略,並允許判斷收縮,名稱就不會輕易代替社會本身。這裡說的是一般概念的有限使用,不是為階級論提供豁免。
階級論必須另行說明。它並非普通概念在後來被濫用後才從入口變成牆。它從一開始就把勞動位置、工資、財產、僱傭關係、債務、住房、資源緩衝、風險承擔、退出能力與支配等差異壓縮、投影、命名並組織進階級總圖像。這些差異可以分別進入有邊界的分析;階級總圖像本身卻不能被保存為一個有限入口,再把國家、市場、民族、文化和家庭當作外圍補充。局部取出的能力,並沒有改變它吞併解釋的基本結構。
抽象名稱不能替行動者承擔責任。市場不會自行定價,國家不會自行登記,家庭不會以統一意志分配照護,民族也不會自行保存記憶。具體參與者、組織位置、規則和程序才是差異被處理的承載者。概念可以概括其關係,卻不能成為動作的來源。
概念的力量與危險來自同一種壓縮能力。它把分散後果組織成可比較的問題,也可能把比較所得的輪廓固定為先在世界。概念工作因而不以尋找最大名稱為目的,而要在命名、取出、賦權、轉交和回寫之間保持區分,使材料能夠重新打開概括。只有在這種條件下,概念才是有邊界的解釋,而不是被抬成社會本體的圖像。概念在不同場合的作用也不同:在公共語言中它可能聚合經驗,在制度欄位中它可以接上資格與執行,在學術論述中研究概念則用來組織比較。三者使用同一名稱時,仍須分辨各自的承載者與後果,不能以詞面連續代替關係連續。
說概念不是社會本體,不是一句取消概念力量的否定。概括仍能組織現實問題,但它必須說明何人承載、何時形成、依據何種材料、通過哪些節點並造成什麼後果,也要承認何種相反材料會使結論失效。概念的力度來自它能夠在現實中接受限制並保持解釋,而不是取得免受校正的位置。當概念在多次事件中反覆有效,論者可以提高對其關係模式的判斷強度;但這種穩定仍由材料和中繼支撐,不會把概括提升為能夠自行作用的實體。
概念的邊界最後要落到責任。如果「制度」「市場」或「文化」使人無從指出誰制定規則、配置資源、保存材料、拒絕異議、執行後果或掌握更正權,抽象名稱就已經替行動者承擔了動作。無論論者使用這些名稱作解釋還是作批判,都應把控制、知情、授權和修正能力還給具體位置。如此拆分不是降低批判,而是使批判真正到達造成並維持後果的關係。
六、辨異元也不能被本體化
辨異元不能成為新的社會本體,也不應被當作社會原子、最終實體或萬能詞。它不能替代階級、國家、市場、民族、文化和家庭,成為另一個更大的總概念。把概念拆回差異,並不意味著找到了社會的最後材料。差異只有在具體問題裡、在與其他關係相接時,才會顯出它能夠改變什麼。脫離這些過程,把辨異元排成固定清單,同樣會把分析重新凍成一張平面。
把辨異元當作新標籤,只是把舊做法換了一個詞。有人說「這是辨異元問題」卻不再說明哪些差異被取出、由誰承認、怎樣傳遞、何時進入後果,名稱同樣會變空。辨異元也不能充當萬能解釋鑰匙;它提醒人們追問差異怎樣被取出、承認和傳遞,卻不保證任何被點名的差異都會進入後果。辨異元只在具體問題中取得意義。它進入何種境場,和哪些關係相接,在哪些節點被保存、認證或轉交,才會使某些差異進入資格、責任、行動或後果。它也不能脫離分量關係;某項差異在一件事裡突出,在另一件事裡可能退到背景,同一份記錄被不同程序採用時,後果也可能不同。
「社會是辨異網絡」這一判斷具有真實的社會本體論地位,不能被降為分析方法、觀察角度或修辭比喻;使用者同樣不能把它擴張成封閉、排他、預先完成、覆蓋宇宙一切存在並免受反例的終極本體或最高總圖像。具體差異如何被取出、連接、賦予分量、承認和裁決,仍須追到解釋者、組織、制度程序以及實際的關係過程。網絡不是機械集合,也不是自行運轉的行動主體。保留這一邊界,是為了同時維持辨異網絡的現實地位、社會形成方式及其非封閉性,而不是撤回本書的正面社會本體論命題。
批判概念也要限定對象。指出某種用法遮蔽現實,不等於取消該名稱在所有場合的功能;反對階級本體,仍然保留對工資、財產、債務和支配的有限分析。論者應說明自己批判的是名稱的含混、解釋結構、制度用法,還是具體人員的行動,使批判不會再製造一個無差別的抽象對象。
七、如何正確使用概念
正確使用概念,先要說明它此刻指向哪些材料:說國家,究竟在說法律文本、戶籍、登記、學校名額、窗口執行還是行政邊界;說市場,究竟在說價格、工資、租金、信用、競爭還是機會成本。名稱不能代替這種交代。還要說明壓縮保留了什麼、又省略了什麼;一個判斷若只寫出自己看見的材料,讀者就無法知道它遺漏了哪些關係,也無法判斷遺漏會不會改變結論。
使用概念時還應交代適用範圍。一個名稱在某類問題中有幫助,不表示它能覆蓋所有問題;它在某個時刻抓住了關鍵關係,也不表示同一關係會一直保持同樣分量。概念的有效範圍可以隨研究問題改變,卻不能事後任意移動。分析者在開始時應說明材料和範圍,反例出現後若需調整,要公開發生變化的參與者、節點或後果;僅僅把不利案例排除在新定義之外,不能算作概念校準。
概念的省略有時是必要的,但省略必須能夠被回展。沒有壓縮,分析無法形成可交流的判斷;但讀者應能追問概念下面有哪些材料、哪些關係被壓低、哪個結論只在特定事件成立,以及新增什麼反例會使概念失去解釋力。這意味著使用者必須能夠重新展開名稱中的具體材料:勞動、工資、債務、住房和風險可以回到各自的問題,法律、登記、財政、窗口和公共資源也可以分別接受檢查。重新展開仍然保留概念的有限用途,目的是防止概念替現實預先裁決;有限概念應保持可校正性,它可以幫助記憶、比較、傳遞與公共判斷,卻必須留下回到具體材料的出口。
概念的清晰取決於其形成依據能否被追溯。宏觀判斷若返回材料、節點和關係鏈後,已看不出名稱如何由取出、賦權與後果形成,壓縮就可能過度;若核心推論仍能循材料得到復查,概念便保有可檢查性。這並不要求文字重現全部現實,而是要求名稱不能替論證跨越尚未說明的環節。
對於階級論,不能說「使用階級概念沒有問題」。可以進入分析的是勞動位置、工資、財產、僱傭、債務、住房、資源緩衝、風險承擔、退出能力與支配等具體差異;這些差異回到各自的問題,並不會組成一個安全的階級總圖像。
把概念重新打開,也不等於放棄概括。分析者可以保留「家庭」「市場」「國家」「民族」作為暫時入口,但要標記它們目前涵蓋的材料、未涵蓋的部分與適用的時間範圍。當反例顯示入口過粗時,應補充辨異元、拆分節點或縮小結論,而不是用新的大詞把問題再度包住。當多個概念交會時,不應再建立一個更高總詞把它們全部收進去。家庭、國家、市場和民族可以在同一事件中相互牽動,分析者要說明各自經由哪些人員、材料和程序進入後果。關係交會支持的是多條可追蹤路徑,不是新的全能概念。
概念的使用必須容納反例。新的材料出現時,解釋者必須能夠收縮、調整或放棄原來的判斷;名稱不能成為拒絕修改的盾牌。與原有判斷不相容的新記錄、新關係或新後果出現時,使用者必須正面處理,不能把它們一概推成例外。一個概念是否過度擴張,正可以從邊界案例進行檢查:當某個事件只在部分材料上符合名稱,其他關係卻指向不同結果,解釋者能否承認分類不完全適用;當兩個同名事件產生不同後果,概念能否被拆回節點和關係鏈。若任何差異都只能被收回同一名稱,概念便失去受現實限制的邊界。
概念能否回到現實,最終要看它是否允許材料改變自己的組織方式。新證據若只被補進既有框架而不能改變權重、路徑或範圍,所謂開放只剩形式。真正可校準的概念會留下修正位置:它可以縮小、分層、改換入口,也可以在持續失敗時被撤回。
概念可以形成公共語言,使分散事件得以比較,也使受壓低的經歷進入討論;這種作用不要求所有材料都服從同一名稱。新記錄可能拆分既有概括,其他研究也可以依法律、歷史、制度或當事人經驗提出不同問題。只要共同語言仍容許參與者補充材料、爭論範圍並改變判斷,概念便能參與比較;若未知、異議和外部研究只能被收作自身例證,它就開始失去有限邊界。概念仍是必要的理論工具。它使不同事件可以比較,也使長期關係進入說明;越有概括力,越要能回到具體關係,指出自己保留了哪些材料、壓低了哪些差異,以及在哪些條件下只提供部分解釋。概念因而不是臨時標籤,也不是終極答案,而是受現實邊界和失效條件限制的論證形式。
八、引向差異如何產生行動後果
概念被重新打開之後,具體分析既要避開大概念的封閉,也不能把差異列成沒有關係的碎片,把每個人拆成無數無法處理的細節。問題不再是給同一件事增加更多名稱,而是具體差異怎樣從背景進入資格、位置、責任、行動與後果。人們固然可以借概念說明現實,但這種說法能否經受現實校正,正取決於具體差異如何進入後果:分析必須說清眼前問題裡哪些差異已經取得分量、如何沿著關係進入後果、以及什麼材料可能改變判斷。後果總在接續處形成,要追問的是哪些差異已經接上制度程序、關係承接和時間條件,因而使人能夠行動、必須等待、可以退出或被迫承擔。
這些問題都要求追到差異與程序、關係和承接相接的地方:居住證會在什麼條件下改變入學資格,監控怎樣進入工傷責任,婚喪往來記錄如何影響地方口碑,口音何以接上親近與排斥,債務期限又怎樣改變辭職、結婚、生病或拒絕工作的能力。差異並非一出現就產生後果。有的材料需要被登記,有的需要被承認,有的需要經由關係傳遞,有的要在等待中得到支持,才會改變行動的餘地。當材料被承認,差異可能進入資格;當記錄被保存,差異可能在之後重新出現;當關係提供承接或拒絕承接,差異會改變行動的餘地。同樣的差異也不會在所有問題中同樣變重。工作安排、家庭照護、制度期限、地方關係和既往記錄相互接上時,原先不顯眼的材料可能突然影響選擇;看上去很重的材料,也可能因缺少承接而暫時不能進入結果。